安全生产月陇姐学法提高安全生产意

北京最权威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fr=aladdin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本期的陇姐学法我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

首先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张某和王某系同村村民,年10月初,王某以每天元的报酬雇请张某到某村建房工地从事建房工作。10月5日早饭后,由于该村建房工地需用模板,而当时王某家刚好也正在建房,家里有已搭好的模板,王某故安排张某及王某妻子两人到王某家里拆模板。到达王某家后张某让王某妻子让开,自己拆模板。在拆模过程中张某从王某家二楼窗台上跌落到墙外地上受伤。受伤后,王某夫妻及张某医院检查治疗,张某伤情被诊断为: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右跟骨骨折。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并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花费了住院医疗费及门诊费。后张某因受伤事宜与王某产生纠纷,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同时,张某就其伤残程度申请法院委托了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为张某右跟骨线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雇请张某做工,张某在完成王某安排的拆模工作过程中从王某家二楼窗户坠地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本案中,张某及王某均应预见到拆模过程中存在诸如爬高作业及顶模脱落等危险性。在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王某没有亲自到场指挥并监督张某工作,亦没有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设施,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防护责任,对张某从高处坠地受伤,具有一定过错。同时,张某长期从事架模拆模工作,对拆模工作存在的危险性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但在本案中张某亦在未采取任何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且在施工过程中亦有明显违反通常操作规范的行为,对其从高处坠地受伤亦存在一定过错。故法院认为,本案中张某从高处坠地受伤,张某、王某均存在过错,且过错的程度相当,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其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与王某各自承担50%的过错责任。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各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劳务雇佣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些高危行业出现的提供劳务者发生安全事故的事例多发。在此,甘肃省妇联提醒姐妹们,在提供劳务时应当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从业工作能力水平。同时,我们有权拒绝雇主无视安全生产提出的不当作业要求,有权拒绝雇主提供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条件。工作时,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注意力集中,认真努力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损失。

—END—

来源:甘肃妇女

推荐阅读

民勤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5问

两会热点画报:漫话图说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漫画版来了,一看就懂!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信访举报?

重磅征集!我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献一策

在看点这里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lvyouyt.com/bgbz/865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