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沙某小区业主马女士在路过小区楼栋门厅时因地面湿滑摔倒了,导致髌骨骨折,结果物业赔偿了5.6万元,这事为什么呢?为什么物业要赔偿呢?看看怎么一回事吧。
物业保洁员正在小区楼栋门厅内拖地,业主马女士路过时因地面湿滑摔倒了,导致髌骨骨折。多次找物业协商无果后,她将其告上法庭。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物业公司存在过错,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业主小区内摔倒,向物业索赔14万元
今年58岁的马女士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事发当天,物业保洁员正在她所居住的单元楼门厅内拖地,清早买菜回家的她,便像平常一样走进了门厅。她刚打算在门厅内转弯时,却因大理石地面湿滑,摔倒在了地上。
医院检查,摔倒致使其髌骨骨折,光医药费就用去了1.6万多元,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出院后,马女士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马女士将小区物业公司告到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希望物业公司能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5.6万余元
那么,马女士因摔倒而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该不该赔偿呢?对此,天心区法院认为,马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自身安全负有谨慎注意义务,行走过程中应充分注意路面情况,但马女士忽视风险,未专家详细介绍白癜风丸说明书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