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篇文章
在杭州知名论坛19楼,一位妈妈爆料:3天前,自己带着两个孩子散步,被不牵狗绳的狗主人殴打致骨折,如今3天过去,暴徒依然逍遥法外。这个事件,我看到的是孩子的绝望,母亲的无助,路人的冷漠,法律的失责...以及,我的愤怒!!!
网友
蓝蝴蝶在论坛19楼爆料:年11月3号,晚上7点多。吃完饭我和3岁的女儿以及6岁的儿子在小区南大门门口散步。(小区是余杭区西溪永乐城)。
正当我和孩子在小区门口开心的散步的时候,一只没栓狗绳的狗突然冲了过来,开始疯狂地追着我儿子叫。
我儿子尖声叫着妈妈朝我跑来,我本能的来到孩子面前护住他,然后作势用脚驱赶狗。这时候的狗的女主人一直在远处看着,狗依然对着我们狂叫,我儿子吓得躲在我身后。
狗主人出现
这时候狗的男主人气冲冲过来了,指着我骂道:这狗是我儿子,你踢它干嘛?!
我说:狗吓着我家孩子了,你们好歹把狗绳栓上,能不能有点素质?
他听了这话,马上就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按在车的前引擎盖上,挥起拳头打我,扇我耳光,用拳头击打我头部,孩子在旁边吓得大哭。
这个男人在推搡我的时候,两个孩子被撞在车上,躺在地上大哭。我顾不上扶起我的孩子,这个男的又抓起我的衣领开始打我。这时候狗依然在朝着我家孩子乱叫,而旁边的狗的女主人就在那里看着狗继续追咬孩子……
我害怕吓着孩子,没有考虑自己的尊严和面子,只想赶紧带着我的两个孩子逃离这里,不想在孩子面前跟人争执,担心孩子受到他们的二次伤害,即使我当时已被他打的鼻青脸肿,晕头转向。
但是我没想到,等我们刚转过身走的时候,他又再次冲过来跟我争执随即开始打我。这次是直接把我按倒在地上打。我的两个孩子就在旁边看着,当着我3岁女儿的面,他骑在我的身上左右挥拳,边殴打边骂,用力的扇我的耳光,用拳头猛力的捶打我的头部和面部。
当时孩子站在旁边,女儿已经被吓到狂跳脚,儿子被惊吓的束手无策,女儿一直在那里哇哇大哭。就在我被打的时候,孩子在哇哇大哭的时候,那只狗依然不罢休的冲我儿子狂吼,狗的女主人站在那里,没有任何的制止。
当时也有围观人员,我只是心疼我的孩子在那一刻是多么的绝望和害怕啊。
医院,拍了片子,我的手指被恶人打骨折了,全身多处挫伤。我从事IT行业,左手无名指受伤,手指被夹板夹着,导致我无法正常敲键盘,只能请假在家。现在生活上也不能再好好的照顾两个孩子,还要家里人照顾我。医院的诊断书,医生说我手指即使好了,也可能畸形,丧失部分功能。
医生诊断书及骨折的X光片
事件经过大概如此,目前孩子的母亲受伤未能工作,两个孩子心灵受到刺激还没有恢复,暴徒依然逍遥法外没有任何解释……
时隔三日,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后,今天终于看到了迟来的通报:
看完这个事件,我是真的被气炸了!
先说这个狗主人,垃圾、败类、畜生、暴徒!
你遛狗不栓狗绳已经有错在先,晚上7点多,正是居民散步的时间,不栓狗绳遛狗,是不是可以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之前,有家长害怕自己的小孩被狗咬伤,毒狗被定为危害公共安全,这次不栓狗绳遛狗该如何定义?
狗明显已经追赶孩子,而且小孩已经被吓到,不上前制止狗。而是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拳脚相加,你还是男人吗?你垃圾都不如。当着孩子的面打女人,你是败类,是人渣!而这个人渣的女朋友,也不是好货,放任自己的男人对另外一个女人施暴,是帮凶!
再说我们的相关单位!是城~~~管,还是公~~~安?
一个法制社会,发展到一个暴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可以肆无忌惮地,用武力殴打一个带有两个小孩的女性。三天过去,暴徒依然逍遥法外,屁事没有。这是渎职,是法律的失责。
如果不是自媒体爆出,不是舆论持续发酵。是不是不了了之?是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不是和稀泥?如果没有这些视频,是不是变成无头公案?
最后,来说说这些冷漠的看客。
重庆大巴车坠江事件才过去几天,那些冷漠的看客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这件事情呢?从断断续续的视频里可以看到,周边的看客和路人不少,当一个暴徒,持续对一位带着两个小孩的女人施暴,竟无人伸出援手,竟无人报警,竟无人安抚一下那两个受惊吓的小孩……
你今天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许明天就会承受对应的惩罚。那时候,恶狗咬到的可能是你的孩子,暴徒打可能是你的亲人,春天种下冷漠,秋天将收获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