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调解室慈溪一油漆工摔成骨折,老板

现“声”说法

以真实案件切入,请法律专家答疑,

用声音传递法律的力量。

本专栏由慈溪市司法局、FM.4经典车电台联合播出。

FM.4《姐妹行不行》

时间:每周一中午12:00

  为听众朋友们详细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讲解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提示群众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如何更好的维护权益,通过“以案释法”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用法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姐妹调解室

第三期

年8月5日星期五,火伞高张。《姐妹行不行》栏目的姐妹花不畏酷暑,前往慈溪市胜山镇司法所进行了一次有关调解损害赔偿纠纷案的采访。

甲方:励师傅

乙方:余老板

案例概况

年2月19日,甲方在乙方承包的工地里做油漆工,不慎摔下,造成左跟骨骨折,医院住院治疗,目前伤势已基本稳定。现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

双方当事人因发生损害赔偿纠纷,于年7月5日向胜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给予调解。调委会在收到申请后,当日就开始对纠纷进行受理。

01

励师傅(甲方)

励师傅在采访中回忆了事发当天的情况。年2月19号,他正在余老板承包的一所小学内做油漆。由于工作经验丰富,为了方便施工、节省时间,励师傅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直接从一个讲台上跳到别处,没想到因为自己操作不当,摔了下来。受伤后,余老板马上带他去医院拍片检查,鉴定为骨折,随医院进行手术并住院治疗。

之后,两人在协商赔偿问题时,出现了纠纷。励师傅向自己的老乡、工友多方打听,了解到他们在出现类似情况时能赔偿到四、五万左右。在他们的教唆下,励师傅希望自己也能得到相同的高价赔偿。今年,励师傅去做了伤残鉴定后,由于评不上残疾,无法达到自己心理预期的赔款。

经过调解员老潘的调解,励师傅意识到此次事件中自己也存在一些错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励师傅说:“老潘讲得很实在,这种调解方式很好。”并表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02

余老板(乙方)

余老板在采访中告诉姐妹花,在出了事情以后,他第医院去检查。几经波折,医院动了手术,并进行住院治疗。在此期间,所有医疗费用都由余老板主动承担。医院看病,余老板都亲自背着励师傅,这也让励师傅十分感动。在之后的赔偿生活费等的协商过程中,由于励师傅要价较高,余老板觉得有些不妥,建议走法律程序,到司法所去解决。

经过老潘一步步合情合理的解释,有理有据的分析,最终,两人终于协调了下来。余老板表示,对于该协调结果很满意,是公平公正的。

03

调解员:胜山镇司法所老娘舅老潘

老潘在采访中表示,关于这起纠纷案件,当事人多次来到司法所找他咨询。老潘一次次耐心引导,慢慢沟通。分别找两个当事人进行劝导调解,最终达成协议。

老潘表示,自己在司法所各领导的有力领导下,对于调解这件事非常感兴趣,乐意全心全意地为老百姓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

04

胜山镇司法所所长马所长

据马所长透露,老潘从事调解工作十多年来,凭借的就是他内心对这份工作的热爱。每成功调解一起纠纷,老潘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其实,这份工作是十分辛苦的,需要付出很多,能坚持下来真的很不容易。工作期间,经常会有加班加点的情况。但他们心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能够快速、及时地处置发生的每一起纠纷,让各方当事人能够在司法调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共计花费医药费合计人民币元左右,已由乙方承担(已支付)。

二、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医药费、后续医药费、基本生活费、护理费、营养费、旅差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

三、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等事项,以后不得就此事再向乙方进行交涉,与第三者无关。

问题作一次性处理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其他无争议。

“一个篱笆三个桩,

你有难事大家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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